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通知公告

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2015年09月14日 18:54  点击:[]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及我校“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以下推荐免试规定:

一、推免生招生专业

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我院所含的各类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二、推免生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陕西科技大学、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有社会责任感。

2、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

3、身体健康,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任务。

4、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全国性各类大赛奖,同本专业相关的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授权专利者(排名前两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主干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四级成绩≥525分,专业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总数的前30%。

三、申请材料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4、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复印件。

四、推荐名额

推免生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的推免计划为准。

五、组织管理

学院由免推生推荐领导小组由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学术分委员会委员代表、研究生秘书、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推免考核、材料上报等各项具体推免工作。

六、推免工作程序

1、复试

(1)外国语测试

学院统一组织对拟推荐名单中的学生进行英语测试。

(2)专业综合面试

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体检

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推免资格。

(4)公示推免名单

按文件规定公示推免名单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

2、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具体以当年教育部规定为准)。未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现场确认的不能被正式录取。

3、录取

(1)政审和调档工作随统考考生一起进行,一般在第二年4月份,请申请人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参照统考考生复试通知中的要求下载政审表和办理调档手续。

(2)政审合格的推免生我校将在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推免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推免文件精神,在推免生的工作中,要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学校特规定推免生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推荐免试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A×90%+ B×10%

注释:A——为百分制,包含思想政治、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英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等。

(A值=思想政治×10%+本科课程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成绩×30%)

      B——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分值,折算为百分制。主要包含学科和科技竞赛、科技论文和专利等,具体计算办法见下表: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积分表(摘录本科大学导航本科生课外8学分核心内容):

模块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值

竞赛(2学分及以上)

学科竞赛

国家级

获任何奖

6~8分

具体得分参照学科竞赛得分细则

选拔后参赛

4分

直接参赛

2分

省部级

一等奖

4~6分

二等奖

5分

三等奖

4分

选拔后参赛

3分

直接参赛

2分

学校级

一等奖

4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分

参赛者

1分

科技竞赛

国家级

获任何奖

8分

具体得分参照科技活动得分细则

选拔后参赛

5分

直接参加

3分

省部级

一等奖

7分

二等奖

6分

三等奖

5分

选拔后参赛

3分

直接参赛

1分

学校级

一等奖

5分

二、三等奖

4~3分

参加者

1分

科技活动(1学分及以上)

科技论文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8分

具体得分参照科技活动得分细则

非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6分

学术会议论文

第一作者

2~3分

发明专利

国家专利局授权

第一作者

8分

实用新型

国家专利局授权

第一作者

6分

科研活动

实验室开放、

创新教育活动

提交论文或研究成果

2分/项

单位及导师提供书面证明附论文

附件1: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新);

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接收免推生奖励政策。

上一条:关于化学与化工学院选拔研究生赴台湾东海大学参加课程交流通知 下一条:化学与化工学院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