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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
2012-08-14 16:47  
 
为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鼓励各类学生主动适应社会需要,构建复合型知识结构,发展特长,使学生在校期间得到多元化培养,提高素质,同时为做好辅修专业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辅修专业的设置

1.辅修专业是指不同于学生主修专业的其它专业。陕西科技大学辅修专业依据社会需求和学校资源适时开设。

2.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制两年。每辅修专业原则上开设8门核心课程,共320学时,每学期开设两门课程。

二、申请辅修条件

1.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是主修专业基础扎实,主干课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2.辅修专业与学生主修专业原则上应属于不同学科大类。

3.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只限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三、审批手续

1.学生应在辅修专业开课学期的第3周前在所在学院办理申请辅修手续,按规定缴纳修读费用。学院教学秘书核查后,将汇总名单报教务处审批。

2.经批准修读的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一般不超过两门,中途不得退出。

四、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以保证辅修专业的教学质量。

2.辅修专业的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间或双休日。

3.辅修专业课程的成绩由任课教师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专人负责管理。

4.辅修课程不及格者,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还未通过者,须参加重修(随下一年级辅修)。

5.辅修课程中如有个别课程已在主修专业中学完,且成绩在75分以上,可申请免修。

6.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在毕业前完成学业,不得延长学习年限。

7.完成辅修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由学校颁发“陕西科技大学辅修专业证书”。

五、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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