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关于评审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经本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初评,拟推荐下列2人为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9月13日-9月19日。
序号 |
姓名 |
入学年月 |
专业 |
平均学分绩点 |
专业排名 |
1 |
曾佩韵 |
2015年9月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14 |
1 |
2 |
唐小涵 |
2016年8月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93 |
1 |
公示期间,凡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
联系电话:029-86168829
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