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关于评审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经本人申请、资格审查、综合评定、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初评,拟推荐下列2人为2017-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 9月13日-9月19日
序号 姓名 入学年月 专业 平均学分绩点 专业排名 备注
1 曾佩韵 2015年9月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14 1
2 唐小涵 2016年8月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3.93 1
公示期间,凡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
联系电话:029-86168829
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