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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化学与化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2-09-09 21:08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凡本细则中未说明部分,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一、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推免生包括:普通推免生、学术专长推免生。

1、普通推免生申请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50%(无不及格课程)。

2、普通推免生综合考核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综合素质×40%

综合素质=科研创新素质成绩×80% +其它综合素质成绩×20%

1)课程成绩

以截止计算日期教务系统出具的加权成绩为准。

2)科研创新素质成绩计算办法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见附件3

3)其它综合素质成绩计算办法依据如下标准。

其它综合素质评分具体标准

模块

内容

活动情况

分值


社会实践

按要求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寒假实践成果评比,获评优秀的团队和个人,按照每项计算

1/0.5

参加校、院两级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并开展实践活动,顺利结项,队长、团队成员按每项计算

2.5/1.5(队长)

2/1(团队成员)

按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获院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省级表彰奖励、国家级表彰奖励,个人或团队成员按照每项计算

1/1.5/3/5

参加政府实习、三支一扶实践活动,按每项计算

1


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认证达到30小时/年度

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认证超过30小时/年度,按超出小时数计算

0.1

获校级、省级以上表彰奖励,个人或表彰团队中成员按照每项计算

1/2

参军入伍服兵役

5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共青团任职

校级团属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考核合格,组织负责人、部长、委员,按每学年计算

3/2/1

院级团属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考核合格,组织负责人、部长、委员,按每学年计算

2/1/0.5

院团委副书记,部长/团总支书记/副书记,院团委干事/团总支干事,考核合格,按每学年计算

3/2/1

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会干部,考核合格,按每学年计算

2/1

所在团支部获评校级年度优秀(先进)团支部、班级,团支部书记,其他团支部委员会干部,按每学年计算

2/1.5

表彰所获积分只记最高积分,不累加记分。

所在团支部获评院级年度优秀(先进)团支部、班级,团支部书记,其他团支部委员会干部,按每学年计算

1/0.5

表彰所获积分只记最高积分,不累加记分。









学生会任职

校学生会主席、主席团其他成员、部长、成员,考核合格,按每学年计算

3.5/3/2/1

院学生会主席、主席团其他成员、部长、成员,考核合格,按每学年计算

3/2.5/2/1

班长、其他班委、舍长,考核合格,按每学年计算

2/1/0.5

所在班级获评校级年度优秀(先进)班级、团支部,班长、其他班级班委会干部,按每年计算

2/1

表彰所获积分只记最高积分,不累加记分

所在班级获评院级年度优秀(先进)班级、团支部,班长、其他班级班委会干部,按每年计算

1/0.5

表彰所获积分只记最高积分,不累加记分


学生党务工作

党务中心委员、部长、负责人,考核合格,按每学年计算

按照院级学生会标准记分

党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考核合格,按每学年计算

2.5/2




社团任职

社团主要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等不得超过五人)、社团干部(除主要负责人外,部长、副部长等不得超过10人),考核合格,按学年计算

1/0.5

省级以上优秀社团干部(含获评省级或国家级优秀社团的负责人)、十佳大学生社团社团主要负责人,按学年计算

2/1


其他

因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吸纳学生持续性开展相关活动一年以上,年底考核优秀的(评优上限人数为总人数的20%,且人数基数不少于10人)

2

4)科研创新素质、其它综合素质成绩均以各项最高积分做归一化处理。

3、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条件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以下简称专长生)可申请推免,原则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推免资格由学院依据《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及学院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认定。学院认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推免计划的15%

(1) 需满足普通推免生申请条件的1-3条。

(2) 无不及格课程。

      (3)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②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者。(学科竞赛及期刊目录见附件《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

  (4)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论文、专利成果署名均为第1名或指导教师第1名,学生第2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31 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

4、学术专长推免生考核认定办法

1)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学生提交的各项成果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监督。

2)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3)推免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认定。

二、申请工作安排

1 申请学生于91224:00前,将《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推免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填写签字后扫描PDF版,以“姓名-学号-申请表”命名)、及各类加分项支撑材料电子版(各类证件、成果等证明材料需合并制作为1PDF文档,以“姓名-学号-成果证明材料”命名)提交给辅导员老师。

注: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成果不予统计;纸质材料待学生返校后提交复审。

2)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序后装文件袋,文件袋上写本科专业、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及文件清单)

《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签名必须手写;

身份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期间成绩单及专业排名无需个人提供,由教秘统一出具;

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学术专长推免生)。

注意事项: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给辅导员,由学院进行审查。以上材料待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相应资格。

三、推免资格认定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成绩核算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说明

1、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五、组织机构及责任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费贵强、张岩

副组长:黄文欢、赵钢、仝建波

成员:王伟涛、李小瑞、张光华、杨秀芳、郭睿、刘玉婷、胡亚微

秘书:郭丽媛、邰鹤立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依照学校文件制订本实施细则,以及推免生的资格审查、推免考核、材料上报等各项具体工作。

本办法解释权归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附件1:《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推免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



附件【附件1: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推免生信息登记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陕西科技大学接推荐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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