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息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15年化学与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名单

2015年06月08日 14:05  点击:[]

为使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优秀考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本制定院制定此次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办法

1、复试的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英语及专业课复试分数线要求。

(2)所有上线考生必须参加各学院复试小组组织的综合面试。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招生原则

(1)每位博导一年招收博士生不超过两名(含硕博连读)。

(2)初次列入招生目录的博导第一年限招一名博士生。

(3)先行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及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完成后按下达学院剩余指标再录取定向考生。

(4)不得转导师调剂,以初试报名信息为准。

3、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A 方式:考生在考场外等候,点名后考生进入考场测试。

B 内容:自我介绍、回答提问、听说阅读等。

C 当场记录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A 内容:考察考生掌握的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知识掌握情况;实验技能掌握情况;科研、动手能力检验;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

B 当场记录考生复试内容的基本情况。满分为100分。

C 统计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的取平均分为考生最后得分。

(3)复试成绩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与指导教师共同确认复试成绩,复试小组组长和指导教师共同在《陕西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情况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在学院总指标范围内,导师同意录取人数应符合博士招生原则。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外语成绩×1.1﹢∑初试专业课成绩/N)×6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40%

N=初试专业课门数

5、录取办法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导师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上报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省考试管理中心批准,方可录取。

二、复试领导小组

马养民、仝建波、杨军、费贵强、王琪、李小瑞、张敏、张光华、安秋凤、郭丽媛

三、复试小组

组 长:马养民

成 员:仝建波、李小瑞、张敏、张光华、安秋凤、王海花

秘 书:郭丽媛

时 间:20156915:00-18:00

地 点:实验楼1A-312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565

上一条:化学与化工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下一条:化工学院2014-2015学年(2)第十三周学生违纪情况通报